【明德聖訓】
(之二)
萬教合一而為宗,佛法度人而立教,聖佛以慈悲道德而闡教,故信者敬也,道者化也,教者育也,以道教人,並以教育人,而兼育萬物。
信教必須敬教,敬教即是敬佛,敬佛即是敬己,余之廿字,已括天、地、萬物、聖、賢、仙、佛立身行道之大綱,唯信教是正己化人,非藉此希圖發財,果如是者,則是愚昧妄想,更有信教而求成仙成佛者,則更期求貪妄。所謂求財、求子,欲仙欲佛,皆不能成仙成佛,但仙佛又從何來,當然由眾生修成,故佛有云:眾生是佛,佛即眾生。貪婪希佛,即是貪妄,無貪無妄,是名曰佛。
蓋世修道者多,而成道者少,何以故?因眾生信教之初,尚能遵守道中一切,直至中途而誤入歧徑者,比比皆是,即其能登道岸者,必是酒、色、財、氣,均能屏除盡淨有以成之,倘若眾生均能守道,永執厥中,戒除酒色財氣及一切俗累,則成仙作佛,又何難哉?
欲知信教,而非迷信,必培德立功,懺悔過惡,一切行為,均須合乎廿字,倘不合乎廿字,就是迷信。既能合乎廿字,子不求而自有,財不求而自至,福不求而自來,佛不求而自得,仙不求而自成,不求而求自有無形之感應,所謂精誠所至,金石為開,可得而不可得,迷信而不迷信,是在各自為之。至於已往、現在、未來眾生之行為,是否合乎廿字,皆在乎首先一念,明而辨之,誠而行之而已矣!
(一炁宗主降諭,四十年辛卯二月廿十八日戌刻。天德叢林頁32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