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版第二欄第34行,佘子「誠」更正為佘子「諴」,下文所提到佘子「誠」,皆更正為佘子「諴」。
第八版第三欄第36行,「恕已恕人兼恕物」更正為「恕己恕人兼恕物」。
第九版第三欄第23行,「而後可以為有」更正為「而後可以有為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