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德聖教教名由來與宗旨 【師尊蕭大宗師昌明夫子120年聖誕特刊】

「天德聖教」教名,乃創教  師尊蕭大宗師昌明夫子,於丙寅年(民國15年)奉上天旨意創行廿字,心血書寫二十字焚化,大發五色金光,照耀十方,現出二十字形(忠恕廉明德、正義信忍公、博孝仁慈覺、節儉真禮和),各字化為古佛二十尊,不分乾坤,其中更現四字,即「天德聖教」。

天者,公也;德者,厚也,此教非人之教,乃天之教,非天之教,乃大公無私之教。「天德」二字含有「上天好生之德」的意思,也有「天之德」的意義,天地的恩德至公無私,對萬物是平等的,孕育萬物生生不息;本著上天好生之德,以仁慈心與平等心化除災劫、苦難,使世界生生不息。藉由奉行廿字,淨化人類心靈,教化三才,同歸極樂。

實行廿字,是以上天仁心、至公之德為榜樣,修養道德,鍛鍊人格,發揮生命正向力量的意義,而以「人德合天德」,成就天人合德、天人合一之和諧共榮的大同境界。聖教是「神聖之宗教」,為生天生地無形道祖、一炁宗主「聖人之教」,普教天地人三才。

蕭大宗師昌明夫子提倡推進宗教大同,匯合五教精華,融會貫一,秉持平等觀,因而天德聖教人間傳道,對古今中外一切聖賢都同等尊敬,天德聖教宗旨是承續軒轅黃帝「以德領教」,德教之道統,奉行廿字,正己化人,以入世修行,在日常生活中培德立功,而超脫出世之精神,澹泊明志以養身,自度度人,共同推進世界之祥和。

民國七十八年,向政府申請天德聖教在台總會立案,內政部以宗教平等,建議去掉聖字,改以「天德教」教名立案,於七十八年人團法公佈後,獲准立案,因此在台宏道稱為「天德教」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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