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訂人生指南小記                      文 ‧ 吳鳳凰

        在台開山祖師王笛卿夫子,於「重印人生指南原本精詳說明」裡,語意深重的講明,「人生指南」是師尊 蕭公昌明夫子集括廿字、濟世度人的至寶,足以安定宇宙清明,促進世界大同,期望人人能至誠研讀,明辨篤行,步上人生正軌,自度而後度人,卻因流傳重印廣多,竟有不明白至道之人,妄意刪改,其所造之過,於上則欺瞞師尊,於下則耽誤世人。因此,師公 王笛卿夫子,為了杜絕流弊,在排版重印時,親自精細詳加校正,字字句句依照師尊昔日原本,以讓後世明辨真假,而準繩有則。
        雖然經典有少數文筆上的失誤,一則可能是昔者傳抄時的筆誤,另外則是鉛字排版印刷時,排版工人學識不足,誤用錯別字。師公笛卿夫子住世時,即親自校訂,改正經典別字,且慎重叮嚀,經典是仙賢前聖所留,不可憑己意思,任意更改。可知研讀經典,必須戒慎虔誠。
        電子版「人生指南」全文,乃依據平裝本<天德律藏‧人生指南>一書,為王笛卿夫子之校訂,只在二處核對平裝版人生指南與德藏經精裝版人生指南,審查字義之後,略作更正:

一、平裝本人生指南第五十六頁第三行第一句:「定名宗學哲教研究社」與精裝本第二十八頁之二第三行第一句:「定名宗學哲教研究社」,兩本用詞相同,可能是排版工人誤排,付梓時沒有校正出來,此處則更改為:「定名宗教哲學研究社」。

三、平裝本人生指南第七十三頁第一行第三句:「故不得而制之」,與精裝本第三十七頁之一第一行第三句:「故不得而制之」,兩本用詞相同,也可能是排版工人誤排錯字,付梓時沒有校正出來,此處則更正為:「故不得而制之」。

        人生指南及師尊 蕭大宗師昌明夫子的其他論著,或是德藏經典,用字遣詞皆有深義,有的是使用古字,不可用現代字義去錯解;有的是用通同字,俗字與本字相通;有的是含意深刻的典故,需要詳加考究,著重在融會貫通,而不宜妄加更改。如民國八十三年光諭,即有提示:「各大經典,仙賢前聖所留,亦有文筆之誤,諸等照經冊所著,不可過份出入。」
         核對在台開山祖師王笛卿夫子所校正之<人生指南>,與先輩阮護憉道長所作<人生指南集解>,關於<人生指南>原文部份,阮護憉道長所取用的版本,與師公王笛卿夫子所校正的版本不同,因此<人生指南集解>已整理上網的原文部份,則依據笛卿夫子的校正版,再作更正,更正部分則以紅字顯示。
        先輩阮護憉道長學問博通,辛卯年(民國四十年)笛卿夫子於香港時,曾鼓勵阮道長著作集解,後來師公到台灣開山,一方面醫病宏道,一方面勤於論著,並收集師尊四散的經典,校訂發刊。或許昔年時空隔閡,互通不便,阮道長採用的版本與笛卿夫子校正的版本有所出脫。師尊以「宗教哲學研究社」向政府立案,講道宏法,當時人間尚未有「天德聖教」立案之名,因此師尊著作都稱「宗教哲學研究社」與「本社」。保持師尊宏法傳道之一貫脈絡,應當以師尊原始之原著原文為準繩,以免錯亂歷史,而上欺師尊,下誤世人。
         阮道長撰述<人生指南集解>,用心精詳,費時二十餘年才付印成書,書成時,笛卿夫子已經歸空返宮,以此錯過,<人生指南集解>傳至台灣時,內文採用的<人生指南>原文,因而與在台開山祖師王笛卿夫子所校正的師尊原文有部份出入。大眾研讀集解仍有助於深究<人生指南>,只是蕭大宗師昌明夫子<人生指南>原文,則當依據笛卿夫子之校正本。
        <人生指南>原文,本無分段與新式標點,為便利大眾閱讀,而做分段與新式標點。<人生指南>是廿字的字字詳解,亦是迷霧中的一盞明燈,廿字無非教導為人處世、推己及人、推人及物的道理,明悟道理,則以正理修養自身,遵行正軌,由度己而度人,進而和平世界、清平宇宙。
【附錄光訓】
中華民國八十三年歲次甲戌國曆三月三十日(農曆二月十九日)酉刻
普天福主許祖真君、普賢菩薩    同降乾坤弟子:
        法會經功之尾,人事調派經班齊,禮儀豐碩,協調有序,吾乃欣慰。各大經典,仙賢前聖所留,亦有文筆之誤,諸等照經冊所著,不可過份出入,藉此時以示,畢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【錄自明德聖訓,20頁。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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