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5期三版 莫云皈依教,斯時無救星
               文  南山耕田

  有人信佛,信的只是企圖佛來庇祐他功名富貴;有人信上帝,信的只是期望上帝替他扛下罪行;有人拜神,拜的只是要求神能助他賭博順利,贏中彩金,這些信仰既自私又功利,全然不知道神的聖潔為何物,不明白上帝的博愛平等是何等情操,不了解佛菩薩的慈悲是多麼無色無相。
勸人行善修身的宗教,沒有不好的,只是皈依宗教的人群,卻各有不同的目的及心念。
        佛的精神是什麼?上帝的精神是什麼?神的精神又是什麼?信仰的人,是不是都認識得清楚,再從清楚的認識之中去加以學習,或者只是買賣式的祈求能庇佑(我捐點錢、做點事,就保我功名富貴);我奉上帝之名,受洗信教,必定能往往生天堂;我東拜這個神,西拜那個神,就有很多神靈來庇佑我心想事成,萬事享通。
       人在信仰中祈求心安固然不錯,但人不能夠一面做壞事,卻一面祈求獲得利益;一面嘴裡說信仰,卻一面專做虧心事,表面上說要慈悲,背地裡又不慈悲;表面上說要博愛,實際上又很分別;表面上信神信得很誠;事實是要神靈偏袒我。這類假情的信仰,這種功利現實的人,如何能與仁慈無私無我的精神相感通呢?有的,也只是自己費盡心機弄出來的短暫的名、短暫的利,到底是無法走回佛的故鄉,重返上帝的天堂。與正神背道而馳,卻與邪靈亦步亦趨。
        師公言:「神者,陰陽二氣也,正陽之氣為神,正陰之氣為祇,神祇,聰明正直,專司天地之至理,行持秉大公,伏陰陽之邪氣,森嚴賞罰清,神目光如電,昭昭極明明……為人若能存誠養正,立德積功,不懈於心,自然為神作祇,定不難矣!」(1)
       神是至公無私的,為天地的根本,萬物的始源,為人應當明白得這份精神,修養正氣與神相通,而不是存求現實利益與神打交道,妄想神來偏袒我,給我本分以外的好處。佛王說:「人和仙佛只隔一道靈光而已。」人身是不容修來的,作人的如果能學佛的慈悲、寬恕,學上帝的博愛平等,學神那一份浩然正氣的精神,人就能保佑自己。為人能離苦得樂,等於自救;作人的如果不能學得這分經神,只是嘴裡說說,口奉心違,非但救不了自己,佛菩薩對於這種人,也是無可奈何的。
       如同師尊昌明夫子顯化紀實裡一段故事:「 師尊指示方同道曰『你的錢財是賣假貨得來的,如無敵牌牙粉,假雙妹牌雪花膏,這些假化妝品得來的錢,買香供佛,佛都不歡迎,所以你大兒子對你不孝,你次子吸毒,此錢何用,反招來孽債,你要回頭懺悔,好好休養,把虛弱之體養好,再做些功德。』 師尊揭穿了方同道之隱祕,方當時對師尊說:『 師尊是活佛,如果我不來黃山恐怕沒命。』方文祺自此回家後,一概不問不聞,每天代人醫病,勸人做功德,惜字紙、吃長齋。將一個專賣假貨專做假事之人,渡成一個真善人,若非我 師尊法力無邊,豈能容易使方文祺受感化。」
       方同道莫不是信了佛才皈依教,只是他的信,似信非信,一生做假事,賺來的錢都是蒙騙之財,心裡想的和口裡說的互相違背,那裡有學習佛的慈悲和誠信,如果不是機緣,親授 師尊點化,只怕到死都還執迷不悟。
       宗教是勸導人心歸向良知良能,指引人走向善道,宗教並非為人的護身符,以為向佛菩薩磕頭就能了事,就能藉由神光,免我一切罪行。為人的罪孽,應當由自己的修行來洗滌淨化,唯有自己肯回頭向善挽救自己,佛菩薩才有辦法可以施加救援。 無形道祖如是說:「要知皈依的人,違背自己的良心,就是違背佛法,其罪比未皈依的人,罪加三等。我也不能來救度你們,並不是我不慈悲,是你們自己不慈悲。」(2)
        皈依的人犯過,是明知故犯,明知故犯比不知而犯,更加不可原諒。三期延康,劫厄頻仍,但願人群皆能慈悲他人,更要慈悲自己,洗心革面,懺悔改過,等待救星來援之前,先救救我自己吧!

註:
1.參見王笛卿夫子寫真集。
2.參見局外禪音上集,頁220,佛王向藍翰林一家老幼說法一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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