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4期二版 公字指南集解(之六) 【人生指南公字集解】 將自私心換個公心

(續53期二版)

原文:蕭大宗師昌明夫子
集解:阮護憉


【原文】
        今人不解公義,陷溺於富貴功名,沉淪於聲色貨利,陰謀詭計,不顧(1)損人;馳逐紛(2),徒(3)求利己(4)恢恢,疏而不漏(5),積資鉅萬者,不數年而鬼神發之,去而弗返;連陞(6)顯仕(7)者,不轉瞬(8)而天地忌(9)之,墮為下流,甚有斷子絕孫者,甚有跛足盲目者。私之為害,豈淺尠哉。(10)

【主旨】
        此完結私字反面一層。本文自首至尾,兩線到底。

【集解】
        不解公義,謂不懂公字之真理意義也,以為公則失卻私利,是吃虧;私則實佔其利,為便宜。不察其中利害,乃千方百計,苟(11)取豪奪,心靈昧(12)矣,陰罪積矣。富貴功名,聲色貨利,皆為偏曲之陷阱,貪而私之,以身徇(13)之,至死不悟,故云陷溺沉淪。倘據要津(14),無所不至,而傷天害理,以為應份,所謂不顧損人,故天地忌之,鬼神發之,自招者也。
        天網,謂天之無形法網。恢恢,大也。報應之來,因果如山,或速或遲,無可倖免,故云疏而不漏。楊子有言:「炎炎者滅,隆隆(15)者絕,富貴之家,鬼瞰(16)其室。故曰:「勿謂冥冥(17)多昧昧(18),個裡依然有佛蹤」。太上曰:「如是等罪,司命隨其輕重,奪其紀算,算盡則死,死有餘責,則殃及子孫。又諸橫(19)取人財者,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(20)之,漸至死喪;若不死喪,則有水火盜賊,遺亡器物,疾病口舌諸事,以當妄取之值。」此言損人利己,私曲果報之明經也。
        上言以私害公,引古為證,此節指示私之為害各端,則皆有見於今而言,非虛語也。尟讀鮮,上聲,少也。

注釋:
1. 顧:理會。
2. 紛:眾多的樣子。
3. 徒:只。
4. 卒:最後。
5. 天網恢恢,疏而不漏:老天佈下的羅網極為廣闊,眼孔雖然稀疏,卻從不會漏失。恢恢,形容極為寬廣的樣子。
6. 陞:攀登。音ㄕㄥ。
7. 顯仕:官位做的很大,地位崇高顯要。
8. 轉瞬:轉眼之間,形容極短暫的時間。
9. 忌:憎恨。
10.尠:少。
11. 苟:(1)隨便地。(2)只顧一時,不計後果或其它代價。
12. 昧:昏暗。
13. 徇:通「殉」,不顧生命去追求。音ㄒㄩㄣˋ。
14. 要津:居於顯要的地位。
15. 隆隆:很盛的樣子。
16. 瞰:(1)遠望。(2)俯視。
17. 冥冥:無形,人所不知。
18. 昧昧:昏暗的。
19. 橫:(1)ㄏㄥˋ,凶暴的。(2)ㄏㄥˊ,不順情理地。
20. 當:抵押。音ㄉㄤˋ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全文刊載完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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