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2期二版 廉字指南集解(之二) 【人生指南廉字集解】將貪污心換個廉心

(續61期一版)

〈之二)

原文:蕭大宗師昌明夫子
集解:阮護憉


【原文】
        楊震守四知之戒,伊尹慎一介之取,皆廉潔之心有以致之。故人之存心,不可不以廉為之本;人之作事,不可不以廉為之根。倘廉字不守,則節、儉、公、正四字,亦隨之而亡矣。

【主旨】
        此示廉字當守之要。

【集解】
        楊震,字伯起,東漢華陰人。為東萊太守時,過昌邑,其舊交王密,為昌邑令,謁見①。至夜,懷金十斤以遺②震,震曰:「故人③知君,君不知故人,何也?」密曰:「暮夜無知者。」震曰:「天知、神知、我知、子知,何謂無知?」密愧而出。後漢書稱其性公廉,不受私謁。所言天知、神知、我知、子知,是謂四知。世傳為佳話。
        伊尹,湯王之賢相也,即阿衡,孟子稱其樂堯舜之道。非其義也,非其道也,一介不以與④人,一介不以取諸人,故云伊尹慎一介之取。一介,舊說草芥解,余按此介字,無草頭,即水族之硬殼,貝類也。古代以貝為貨幣,故資、財、貨、購、買、賣等字,皆從貝。一介,猶云一毫一錢,蓋即介殼,貝類之小者耳,伊尹,一介不苟取與,當以貨幣言為近是。前賢草芥之說,吾不敢苟同,何也?按易經震卦,有億喪貝之言,喪貝者,謂喪失貨財也,足證殷周時代,貨幣用貝。又按孟子:「有視天下悅而歸己,猶草芥也。」之句,明言草芥,而芥字則有草頭,以相對照,則一介云者,是孟子就伊尹時代貨幣而言,於理甚顯明矣。
        示人存心作事,守廉則人格高尚;不守,則人格卑鄙,而亡節儉、公正,為人敗類矣!夫守者,保持其潔白之心性,不屑以身外不義之貨財勢利玷污⑤其光明之本根也。蓋心性如何,即人格如何,故當慎守。古人尚魯樸⑥,重廉恥,故以潔己奉公為忠,以傷廉傷惠為戒。昔者季文子,無衣帛之妾,無食粟之馬,無藏金玉,無重器備,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於公室也,相三君矣,而無私積,可不謂忠乎。(見左氏傳)
        田稷子相⑦齊,受下吏之貨金百鎰⑧,以遺其母。母曰:「子為相三年矣,祿未嘗多若此也,豈士大夫之費哉,安所得此?」對曰:「誠⑨受之於下。」其母曰:「吾聞士,修身潔行,不為苟得,竭情盡實,不行詐偽,非義之事,不計於心;非理之利,不入於家,言行若一,情貌相副⑩。今君設官以待子⑪,厚祿以奉子,言行則可以報君。夫為人臣而事其君,猶為人子而事其父也,盡力竭能,忠信不欺,務在效忠必死,奉命廉潔公正,故遂而無患。今子反是,遠⑫忠矣。夫為人臣不忠,是為人子不孝也。不義之財,非吾有也;不孝之子,非吾子也。子起。」田稷子慚而出,反⑬其金,自歸罪於宣王,請就誅⑭焉。宣王聞之,大賞其母之義,遂赦田子之罪,復⑮其相位,而以公金賜母,君子謂稷母廉而有化⑯。(見列女傳)
        歐陽地餘,貴幸至少府,戒其子曰:「我死,官屬即送汝財物,慎毋受,汝九卿儒者子孫,以廉潔者⑰,可以自成,及地餘死,少府官屬,共送數百萬,其子不受。(見漢書)

注 釋:
1. 謁見:請求拜見。謁,音謁。
2. 遺:贈送。音魏。
3. 故人:老朋友。
4. 與:給。
5. 玷污:美玉上的污點。比喻完美的人品有了缺點。玷,音ㄉ一ㄢˋ。
6. 魯樸:直率樸實。
7. 相:輔助。音ㄒ一ㄤˋ。
8. 鎰:二十四兩。音鎰。
9. 誠:實在是、真正地。
10. 相副:相稱而符合。
11. 子:你。
12. 遠:離開。音願。
13. 反:通「返」。返回,歸還。
14. 誅:殺。
15. 復:回復。
16. 化:教化。
17. 著:顯揚。音ㄓㄨ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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