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神療養戒失正規     文  /  王笛卿夫子

一、療養師首要端莊溫恭態度和藹,接待病人。看清病歷表後,詳問疾病之起源及現狀,曾經何種醫療,操何種職業及一生的嗜好,更要察其言,觀其色。

二、明瞭病人一切情形之後,先用好言安慰,不可危言聳聽,或表現不愉面色,并要告訴病者,我們醫治疾病,全憑養性培元,成為剛正之氣,施展 蕭公昌明夫子一脈廿字真傳之威力,驅邪祛病,無病不治,但需病者誠心篤信,自然奇效奇靈。

三、療養師施行治療時,必須莊嚴、凝神、注視病人,不可言笑,舉手診療,或無形針或掌光,或按指,必有一定部位,不准手舞足亂,扭扭搯搯,好似巫師驅鬼,瞎子搔癢,有失莊敬,佛神不佑,其效不痊。

四、治療時間,累蒙  聖佛批示,重病四十分鐘為最高限度,次重病三十分鐘,輕者或廿分乃至十分鐘亦可,如超限時,不但護法神不許,更是違抗佛示,今特重申告誡,希各乾坤敬謹誠行弗懈為要。

(錄自天德教德藏經,王笛卿夫子寫真集(二),第62頁,68年孟春月印行)

回上一頁
天德聖教凌雄寶殿 版權所有
Copyrigh © Tian-de Ling Xing Holy Grand Hall
瀏覽人數:
今日瀏覽人數:
5220144
0